前言:价格术语是国际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很多大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或对外贸感兴趣的同仁,大部门都知道FOB,CIF,EXW,DDP等名词术语字面意思,对其中的责任划分、费用承担、以及风险控制了解不够深入,接下来我们就稍微总结然后解析几个重要术语所包含丰富的内容,需要大家耐心比较,然后方能知其然所以然。(注:重点内容会用粗图表示,易于辨识和记忆。)
一、【按卖方交货时间和地点分组的六个价格术语】
目前为进出口贸易商所普遍应用的最新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1990年通则》将所解释的十三个价格术语分为四大类 。
第一类是按卖方交货时间与地点的的不同,把六个价格术语分成启运时指定地点交货价和到达时指定地点交货价两组 。
第二类是按卖方交货时有无付过运费的不同,把七个价格术语分成卖方交货时未交过运费价和已付过运费价两组。
第一类是按启运时指定地点交货价,专指EXW ( Ex Works )工厂交货(指定地)价一个。 由于这个价格术语的字首为字母E,所以称为E组。至于到达时的指定地点交货价,它包含有五个价格术语,即 DAF 、DES 、DEQ 、DDU 、DDP ,因为这五个交货价均以字母 D 篇首字,所以这一组称为D 组 。在这一类共六个价格术语中,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贸易合同的是 DES 和 DEQ ,适用于各类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合运输的贸易合同的是 EXW 、 DAF 、 DDU 和 DDP 四个。
专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两个价格术语
(1)(指定目的港)船上交货价( DES :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按此价格术语成交,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港口船上向买方交货,并负担货物运到指定的港口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交货后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以及进口报关手续都由买方负责。
(2)(指定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 DEQ: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采用此价格术语时,卖方须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码头上将货物交与买方并承担货连至目的港码头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包括关税、捐税和其他费用。如果卖方无法取得进口许可证,就不宜使用此价格术语。如果进口商报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等都由买方办理,则应改为【关税由买方负担】(Duty on Buyer's Account)字句。
2. 适用于多种运轮方式和多式联运的四个价格术语
(1)(…………指定地)工厂交货价( EXW : Ex Works … Named Place )交易合同中应用此价格术语,就要求卖方在他的所在地的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并以这一约定的交接货物地点作篇划分彼此责任费用和风险的界限。
卖方在约定的地点完成交货手续后即可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他既不过问货物的实际出口情况,也不负责交货后的任何费用和风险,按这个价格术语成交由于卖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最小,所以货物售价较低。
不过除非买方在出口国家设有贸易分支机构或派有常驻代表,对运用这一术语都持慎重态度,因为由国外的进口简到出口国办理出口手续往往会遇到业务上和法律上的种种麻烦。
(2)(指定地)边境交货价( DAF , Delivered At Frontier ... name place of destination )。按这个价格术语成交,卖方需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运送货物到进口国家的关境之前的指定地点,才算完成他的交货任务此后的所有费用和货物风险以及进口报关手续就由买方负责。
3)(指定目的地)未完税交货价( DDU ,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 place of destination )。这个价格术语是指卖方将货物连到进口国的指定地,卖方即履行了他的交货义务,按此价格术语成交,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风险,但不包括税、捐税及进口时应缴纳的官方规定的费用。买方则应承担因他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报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应明文予以规定。这一术语是新增加的术语,采用此术语时,对办理报关手续困难和费时的国家,卖方在报关前承担交货义务可能有风险。因此,卖方不宜使用此指定目的地未完税交货术语。
(4)(指定目的地)完税后之货价(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 place of destination )。这一价格术语系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进ロ国指定地点并承担货物运到该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包括关税、捐税及其他费用,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目前根据作者从2020年开始的出口经验,美国买家逐渐采用DDP条款,这要求卖方的授权货运代理公司需要有非常专业的全流程控制风险能力和实践经验。(如果卖方不能取得进口许可证,就不宜用此价格术语。)
二、【按卖方交货时有无付过运费分组的七个价格术语】
在く1990年通则》中,除上述第一类六个价格术语外,有第二类按卖方交货时有无付过运费来分组的七个价格术语,分为交货时卖方未付运费价(Main Carriage Unpaid )和卖方已付运费价(Main Carriage Paid )两组。第一组卖方之所以未付运费,是因为运费是由买方承担,付给他指定的承运人,卖方只须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运输工具,就完成他们的交货义务。这一组有三个价格术语,即 FOB 、 FAS 和 FCA ,都是以 F 字母篇首,故称为 F 组。
第二组已付运费组,共有四个价格术语,即 CIF 、 CFR 、 CIP 和 CPT ,都以 C 字母鸳首,故称为 C 组。 C组四个价格术语的共同点是卖方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货到交货目的地的运费,其中 CIF、CIP 价格术语中的卖方还须负责投保货物运输险并支付保险费。尽管这样,由于应用 C 组价格术语的卖方的交货责任在启运港装货上船、越过船舷时( CIF 、 CFR ),或在交货地将货物交予承运人时( CPT 、 CIP )就已完成,此时之后所发生的货物灭损的风险或增加额外费用就不归卖方承担。所以 C 组价格术语中的交货期条款,只规定装运或发货期,不能规定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在 F 组和 C 组合七个价格术语中,有四个是专门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即 FOB 、 FAS 、 CIF 和 CFR ;另三个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多式连运的,即 FCA、CPT 和 CIP 而且在这七个价格术语中,除 FAS 外,其余六个又是进出口贸易商所最常用的价格术语。熟悉这些价格术语的油义并掌握其应用方法,是从业者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