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最具含金量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无票免税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即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所得税核定征收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综试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3.通关便利化
通关便利化政策。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海关通过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便利措施进行监管验放,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4.放宽进口监管
放宽进口监管条件。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接下来我们看看,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是什么呢?
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商发展当中深层次的问题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形成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最关键的一个字是“试”:解放思想、大胆地试。第二个词是“综合”:综合性,是系统设计的考量,不是孤立的,更不是所谓的一项优惠政策,而是一种制度性的创新。随着“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齐头并进,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也在不断加码,催生行业大发展。
最后,我们看看跨境电商试验区的定位和目标是什么?
1、杭州:作为国内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杭州在方案中提出,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其他综合试验区对这种“平台+体系”的做法进行了广泛借鉴,并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平台和体系的数量有所微调。
2、郑州:郑州综合试验区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建设“三平台七体系”。其中,“三平台”分别是指“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七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
3、宁波: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三大平台、拓展四大服务功能、构建五大服务体系”。三大平台包括跨境电商综合信息平台、跨境电商园区平台、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四大服务功能包括可交易服务、快捷结算服务、便利商务服务、协同物流服务。五大服务体系包括信息共享体系、风险防控体系、金融支撑体系、企业化体系、人才建设体系。
上述只是简单罗列几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主要任务,由于各地区位和定位存在差异,在具体的发展目标上各地也颇有不同。例如,广州提出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郑州则希望建设成为进出口商品集疏交易示范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监管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区、内外贸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圳提出要深化深圳与香港之间的电子商务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苏州、宁波、青岛等综合试验区的方案中都提出,希望能通过跨境电商的发展促进传统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内需,提升进出口,在多位分析人士看来,这也是地方如此重视跨境电商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