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相关要求精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沪知局规〔2018〕1号),同时将暂停受理专利资助申请,待《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按新政策执行。
现将涉及专利一般资助申请受理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本年度专利一般资助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17时。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暂停受理专利一般资助申请。
二、待《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2022年起将按新政策规定受理专利一般资助申请,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利权人本年度如有专利一般资助申请需求,应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提交申请,同时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的正确和完整,避免因时间限制无法及时更正错误信息而错失申请机会。
四、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办处具体咨询
一、申请专利资助的相关条件:
1、专利资助对象在每个省每个市都是一样的,要求申请地址是在本市或者是本省,简单来说就是在本市或者本省的企业、机关、团体、个人;
2、资助范围:在国内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是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国际专利或者其他国际专利。专利申请的类型不一样,资助价格也不不一样。当然申请的国际或者国内的专利不一样,资助价格也不一样;
二、专利补贴哪个部门申请
1、个人、企业、机关申请专利资助项目都需要到专利知识产权局,并且申请省级的需要到省知识产权局,市级的需要的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2、专利权人申请市级或者县级知识产权会同同级的财政部门,对相关的申请资助文件进行审核汇总。在总结完成之后由辖区知识产权局与财务局签署意见之后提交给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