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狂欢节期间,广大市民需要当心商家的哪些套路呢?昨天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当心商家在“7天无理由退款”问题上混淆概念。
“我最近网购了一台取暖器,两周后才寄到家。可是第二天用的时候,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打电话给售后,对方却称‘超过7天’无法退货、退款。”市民周先生说出了“双11”前遇到的烦心事。“7天无理由退款”究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市消协人士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应从商品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该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货,上述商家的行为属于混淆概念。
市消协人士还提醒市民,“双11”期间不要轻信“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宣传,谨防商家“先涨后降”及各种花式“买赠”套路。购买前最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要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品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优惠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对于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消费者购买预售产品的,还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商家的发货时间、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喜欢囤货的消费者要保持理智,按需规划囤货数量,避免一次囤货过多造成浪费。另外,消费者面对经营者非法推送促销信息,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