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公布 跨境电商通海关更便利
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 浦帆 摄
中新网上海9月15日电 (浦帆)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公布。
据悉,本次公布的《若干政策措施》是继2020年7月首批22条支持政策发布后,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对示范区制定出台的第二批支持政策,共涉及17条政策,包括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协同、人才流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内容涉及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联建试点、国土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领域。
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表示,第二批支持政策在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上,与第一批支持政策一脉相承,同时又有新亮点:一是更注重先行先试,如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等,就是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长三角更大范围放大改革效应。二是更加注重资源导入,如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此外还更加注重机制保障和标准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政策措施》指出,持续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据悉,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建成后,跨境商品物流运能可提高100%,物流成本可下降30%,有助于企业增加跨境电商的出口国家数量,扩展更大的海外市场。
上海海关副关长叶建表示,跨境电商出口已经成为稳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链条中,南京、杭州在业务链前端培育了一批优秀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上海在业务链后端拥有口岸航线优势,两者的充分结合,将更加有效地促进长三角区域跨境电商出口业态。为此,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共同探索试点跨境电商出口转关业务,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助力企业更有效地配置资源,优化运营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和运维成本,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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