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跨境电商(沈嘉凝律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与发展概况)
运营那些事儿 跨境电商 2023-06-27 08:08:19 · 热度999

沈嘉凝律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与发展概况

2013年跨境电商(沈嘉凝律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与发展概况)

近年来,多种数字技术广泛应用,诸多跨境电商相关的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为我国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跨境电商蓬勃发展。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约19237亿元,比2020年增长18.6%,占进出口总额的4.9%。飞速发展的跨境电商业务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启了新的天地,但机遇与挑战并存,企业在享受跨境电商红利的同时,仍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防范出口跨境电商中的各种风险。今天我们先来看看近些年来跨境电商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五个城市成为第一批试点城市,正式拉开国家对跨境电商探索试验的序幕。

2019年《电子商务法》颁布实施,电子商务法此次明确(一)“鼓励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三)要求“进出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纳税、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四)“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五)推动国际规则参与、身份国际互认、跨境争端解决等。《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建立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体系,标志着跨境电子商务的红利期开始了。

2020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设立59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再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2020年6月,海关总署增列“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监管代码9710)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享受到了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的优惠。

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下的产物。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2013年跨境电商(沈嘉凝律师: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起步与发展概况)

2022年5月26日,针对外贸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文,第四条明确: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2月及11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行了两轮扩围,先后在鄂尔多斯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以及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自2015年首批设立后,国务院已分七批设立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全面覆盖31个省份,其中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实现地市级全覆盖,跨境电商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跨境电商产业深化发展。

由此可见,跨境电商的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跨境电商参与的主体、产业链、独立站、第三方运营平台、消费者等参与主体之间都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各主体之间的风险防控及企业合规的需求将会日益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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