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国被认为是国际贸易中定义的最后一个领域之一,它没有正式的定义。(即使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协议也有不同的解释。)
这个未完全定义领域的一个子集是标记和标签。尽管麦金莱关税法(也称为瓷器标记法)已经过去了 130 年,但我们标记商品的方式仍然没有标准化。事实上,我们今天仍在继续立法原产地标签!
然而,仅仅因为没有全球标准并不意味着进口商和出口商有权按照他们的意愿行事。货物必须始终贴有适当的标签,没有贴上标签的将被视为不合格和不合规。标签是一项监管要求。
此外,我们的全球经济使本已是灰色地带的东西变得更加灰色:一些商品的原产国实际上是什么变得越来越不清楚。制造商正在从世界各地采购材料和组件。为海关目的确定原产国可能比您意识到的更困难。在本文中,我们将了解有关美国原产国标签的规则和要求,以及进口商如何确保标签正确完成。
原产国标签要求
为什么原产国很重要?
John Goodrich 解释说,关税、优惠贸易协定、贸易制裁和进口配额是根据原产国进行监管的。由于涉及税收和受理问题,海关对核实原产国保持警惕。此外,它对于标记目的很重要。进口法规强调将进口物品的原产国告知最终用户;不遵守这些合规规定可能会导致高额罚款和其他处罚。
什么时候需要原产国标签?
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 的规定,每件进入美国的外国原产物品必须清楚地标有原产国的英文名称,除非法律规定了标记的例外情况。原产国被定义为制造、生产或生长物品的国家。母国边界以外的殖民地、属地或保护国可被视为独立的国家。
甚至 CBP 网站也指出这是一般信息——原产地问题可能涉及许多复杂的因素(原材料来自一个国家,而产品在另一个国家组装),并且某些产品需要附加标签要求。例如,衣服必须有标明面料成分和洗涤说明的标签。其他具有特殊标签要求的产品包括烟草(外科医生警告声明)、食品和药品以及汽车。
根据 CBP 的说法,19 CFR Part 102 中包含的原产地规则根据 19 CFR Part 134 的要求确定了用于标记目的的从加拿大或墨西哥进口的商品的原产国。 GN 11(o) 确定货物是否符合 USMCA 原产地条件。除某些农产品外,商品无需首先符合被标记为加拿大或墨西哥商品的资格(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情况),即可根据 USMCA 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因此,第 19 CFR 102.19 节(NAFTA 优先权覆盖)条款不再是必要的,并且将不适用于 USMCA。
原产国标签的例外情况
根据 CBP 的规定,19 USC 1304 不包括以下物品:
- 无法标记的文章。
- 不能在不损坏物品的情况下在运往美国之前进行标记的物品。
- 在运往美国之前不能标记的物品,除非在经济上禁止其进口费用。
- 当物品的容器合理地标明物品的产地时;也就是说,被标记的容器在未打开的情况下到达最终购买者。
- 该物品是一种粗糙的物质。
- 该物品是进口供进口商使用的,不打算以进口或任何其他形式出售。
- 该物品将由进口商在美国加工,或由进口商代为加工,任何标记都将被永久隐藏、擦除或销毁。
- 当最终购买者由于物品的特性或进口的情况而必须知道,或者在商品来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情况下,合理地必须知道该物品的原产国,即使它没有标记以表明其来源。
- 该物品是在进口到美国之前 20 多年生产的。
- 在紧接 1937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五年内大量进口的一类或种类(如下所列)的物品,不需要标记。
原产国标签常见问题
标记的目的是什么?
通知美国的最终购买者进口物品的制造国。最终购买者通常是美国最后一个以进口形式收到物品的人。
在第二个国家更改文章会改变原产国吗?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物品的原产国可能会在次要国家发生变化:
- 如果在第二国对某一物品的进一步工作或增加的材料构成实质性的转变。如果创造了一个具有不同名称、特征和用途的新物品,则构成实质性转变。
- 对于来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商品:如果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标记规则(19 CFR Part 102),第二个国家被确定为商品的原产国。
- 对于被视为纺织品或服装产品的物品(无论其是否来自 NAFTA 国家的商品):如果原产国由 19 CFR Part 102.21 中规定的一般规则确定为第二个国家。为了确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是否来自以色列,适用 19 CFR 12.130 中的一般规则。
美墨加呢?USMCA 不包含原产国标记规则。对于原产于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商品,CBP 继续依赖 NAFTA 第 102 条的规则。他们更新了法规,但仍将其称为 NAFTA 标记规则。
“made in”或“product of”字样是否有必要放在原产国名称之前?
仅当商品或其容器上出现除商品制造国或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的名称并可能误导或欺骗最终购买者的情况下,才需要“制造”一词。“made in (country)”或其他类似含义的标记必须出现在与其他地方非常接近的地方,并以类似大小的字母出现,以避免可能的混淆。
使用“组装于”一词可用于表示物品的原产国,其中该物品的原产国是该物品最终组装的国家。“组装在”后面可以跟“来自组件的(所有组件的国家名称或原产国名称)”的声明。
标记应该位于哪里,应该是什么尺寸?
标记应位于显眼的地方。不一定要放在最显眼的地方,但一定要放在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地方。标记必须位于不会被后续附件或添加物覆盖或隐藏的位置。标记必须是可见的,无需拆卸物品或移除或改变任何部件的位置。
标记必须清晰可辨。这意味着它必须有足够的尺寸和清晰度,以便视力正常的人可以轻松阅读。在产品的性质允许的情况下,该物品应标记为不可磨灭和永久的。在处理过程中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故意去除除外)不会留在物品上的标记不是适当的标记。
确保正确的原产国标签的提示
- 认识到您的产品的原产国只是一个事实。如果您感到尴尬,并且不想贴上某个国家/地区的标签,那么您需要重新考虑您的商品是在哪里制造或采购的。
- 从一开始就参与贵公司的营销团队。该法律并未具体针对直销、在线或目录营销,但实际上,海关表示,如果某物来自外国,公司需要做广告。
- 确保您的贸易合规团队从一开始就对原产国标签进行全面监督。如果您有产品审查流程,贸易合规性应该是每个阶段流程的一部分,不仅针对原产国,还针对协调代码和其他监管问题。
- 确保在导入/导出之前、之中和之后都有一个计划。如果您因标签问题而被召集,而不是出口您的货物,而是将货物运送到保税仓库(如果海关允许)并在那里解决问题。
- 如有疑问,请寻求报关行的建议和/或法律建议。出于合规性目的,任何时候您在组织之外进行观察,都是在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这包括作为经纪人、执业经纪人或交易中的其他人的顾问。
- 出于标签或关税目的,您可以提交给 CBP 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