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 中山日报 文/本报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刘溉AA收藏
身边的朋友中如果身在国外或经常出国的话,十有八九都在做着海外代购的业务,庞大的代购人群折射着国内旺盛的市场需求。相对于传统外贸的低迷,中国跨境电商春意盎然,开始迎来新的发展期。那么,您知道跨境电商货物通关模式有哪些特点吗?
海关总署于2014年7月发布第56号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作了具体规定,并专门开发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
与传统的通关模式相比,拱北关区跨境电商货物的通关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图/源自网络
严格——备案审核更加严格传统贸易中,进出口企业只需向海关进行企业备案而无需进行预售商品备案。根据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除需向海关办理企业备案之外,还需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信息提前向海关备案。提前备案海关可提前审核跨境电商的模式,扩展了监管时空,提高了货物口岸通关效率。 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将电子商务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和运单信息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发送给海关,海关对收到的三单信息(即订单、支付、运单)与电商企业的货物申报清单由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审核,海关监管手段得到进一步丰富。
关于跨境电商简便——通关手续更加简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模式,核放跨境电商货物的所用的清单比报关单更简单、更快捷,更适应电子商务,且具有和报关单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在跨境电商货物通关时只需向海关提交如实填制的《货物清单》,经过海关审核和抽查后就可以放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系统自动汇总清单后,每月只需向海关申报一次。
突破——打通海运电商通道拱北海关对通关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进行了研判,并主动争取海关总署支持,解决了海运跨境电商货物舱单核销等一系列问题跨境电商的模式,对现有的通关模式进行了突破,打通了海运跨境电商通道,居全国前列。
创新——开设专门通道进行数据交换与对接
目前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的广州、上海、重庆、杭州等6个城市,均具有较为完备的电子口岸,进行企业数据与海关系统的交流交换。在我市尚未建立统一电子口岸的情况下,经海关总署同意开设专门通道,连接电商企业服务系统与海关通关监管系统,起到了数据交换与对接的桥梁作用,这也是拱北关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另一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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