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十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作业场所必须符合海关相关规定。
电商综合
2023-02-17
电商综合
2023-02-06
电商综合
2023-01-26
电商综合
2023-01-17
电商综合
2023-01-13
电商综合
2023-01-10
电商综合
2023-01-08
电商综合
2023-01-04
电商综合
2022-12-24
电商综合
2022-12-21
电商综合
2022-12-20
电商综合
2022-12-14
推荐阅读
推荐作者
推荐标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