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赞”号称聊天赚钱,三次改名意图继续来割韭菜?
在目前这个互联网时代,社交已经是目前网络主旋律之一。现在的年轻人衣食住行已经离不开手机,当然交友也不例外,现在年轻人的交友,也主要是通过社交app来完成,通过这些app平台,年轻人诉说自己的难处,畅想美好人生,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完全离不开这些社交平台,所以说社交app发展空间巨大。
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达赞”的APP,宣称“畅所欲言,聊天赚钱”。果真如宣传这般?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
公司背景,现状如何?
据“达赞”平台公众号显示,该平台的主体经营公司为杭州达资安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公众号
经查,杭州达资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赵菁,股东为杭州嘉格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0%)、李莹莹,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0元,参保人数2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通过查询杭州嘉格控股有限公司,我们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菁,股东为李伟(持股99%)、谢琪君。
图片来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嘉格控股有限公司大股东李伟,经营的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因利用互联网团队计酬传销被余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达人店”APP移动购物平台,于2016年6月成立。当事人通过邀请注册会员的方式不断的发展“达人店”平台会员即达人店长,并通过给予邀请人一定的奖励提成的方式来促使会员不断的发展其他会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产品销售收入:57522228.70元,店主产品销售返利共计8823236.579元以技术后台收益数据为准,货款支出4415372.43元,物流快递共计2361232.27元其中注册的礼包物流费共计757579.81元,商品物流费1603652.46元,包材共计531038.5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利用互联网团队计酬传销;《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对当事人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n一、没收违法所得2412928.73元;n二、罚款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余市管罚处字〔2018〕402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不仅如此,该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被杭州市税务局处以77577.28元罚款,处罚原因为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该单位2018年至2020年取得服务费收入4185326.69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处罚决定书文号:杭税二稽罚﹝2022﹞8号
图片来源:企查查
多级代理,如何收益?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后,
每天完成基础任务(个人聊天25句,群聊天25句,观看激励广告5个)即可获得10钻石,
会员可以获得15钻石(花费399元或者用299期权加30贡献值升级),
超级会员可以获得20钻石(花费6666元或者2000期权加200贡献值),
社群经理可以获得30钻石(花费38888元或者20000期权加2000贡献值)。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参与用户获得的钻石可以用来兑换期权;
普通用户20钻石可以兑换1股;
会员14.28钻石可以兑换1股;
超级会员13.33钻石可以兑换1股;
社群经理12.5钻石可以兑换1股。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参与用户用钻石兑换的期权可以用来变现或者质押生产钻石(本人质押数/单池总质押数*质押池发放钻石占比*今日发放钻石总数则是当日质押期权的钻石收益)。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平台为了鼓励参与用户积极推广市场,规定当参与用户达到一定的会员等级可以享受推广收益:
用户:推广会员奖励50个钻石,推广超级会员奖励500个钻石,推广社群经理奖励5000个钻石;
会员:推广会员奖励150个钻石,推广超级会员奖励2000个钻石,推广社群经理奖励10000个钻石,会员平级后无奖励,不隔代间推广一名会员奖励100个钻石,团队质押收益10%;
超级会员:推广会员奖励400个钻石,推广超级会员奖励10000个钻石,推广社群经理奖励40000个钻石,超级会员平级无推广奖 ,可拿平级团队质押奖励3%,间推一名会员奖励250个钻石,间推一名超级会员奖励8000个钻石,享受不平级团队质押奖励15%;
社群经理:推广会员奖励500个钻石,推广超级会员奖励12000个钻石,推广社群经理奖励70000个钻石,平级无推广奖。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与此同时参与用户可以用股权和贡献值来兑换合伙人。合伙人共分为三层,可以享受不同的收益和权益。
区域主管:消耗30000期权加3000贡献值。可以享受平分全网基础任务钻石产出的3%、本地生活板块区域业绩利润的20%、同区域广告收益的20%;
大区经理:消耗100000期权加10000贡献值。可以享受平分全网基础任务钻石产出的2%、本地生活板块区域业绩利润的10%、同区域广告收益的10%、名下区域主管收益的10%、区域主管推举权利;
联合创始人;消耗300000期权加30000贡献值。可以享受平分全网基础任务钻石产出的1%、本地生活板块区域业绩利润的8%、同区域广告收益的8%、名下大区经理收益的8%、大区经理选拔权。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述制度中我们不难看出,参与用户注册实名后每天做基础任务释放的钻石兑换成股权只有一点微薄的收益,参与用户想要获得更多收益只能去花钱升级会员,然后在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来给自己贡献钻石收益,从而加速期权的产生。试问如此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从“达人店”、“达赏”到“达赞”,平台运营者真的无心悔改吗?至于卷土重来的“达赞”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模式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