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干货|菲律宾进出口通关指南
1、进口申报时限
货物申报必须在船舶或飞机上最后一个包裹卸货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根据要求,提交货物申报的期限可以根据有效理由再延长15天:前提是该请求是在提交货物申报单的原始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的。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货物申报单构成默示放弃货物。
资料来源:CMTA第407条
2、进口开始和终止的时间点
当运载船只/飞机进入菲律宾领土并打算在那里卸货时,进口即开始。
在以下情况下,进口被视为终止:
(a) 货物应付的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已在入境口岸支付或担保支付,并已获得撤销的法定许可;或
(b) 如果货物被视为免征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则货物已合法地离开该局的管辖范围。
资料来源:CMTA第103条
3、进口类型
(一)自由进出口
(二)受管制的进出口
受管制的货物只有在进口或出口之前取得必要的货物申报或出口报关、清关、许可证和任何其他要求后才能进出口。在进口的情况下,允许在货物到达后但在从海关放行之前提交要求,但仅限于有关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情况。
资料来源:CMTA第117条
(三)禁止进出口
禁止进出口以下货物:
(a) 任何形式的书面或印刷品,其中包含任何鼓吹或煽动叛国、叛乱、叛乱、煽动反对菲律宾政府或强行抵抗菲律宾任何法律的事项,或含有任何威胁要夺走菲律宾境内任何人的生命或对其造成身体伤害的书面或印刷品;
(b) 设计、意图或改装用于生产非法堕胎的货物、器械、药物和物质,或任何宣传、描述或提供直接或间接信息的印刷品,说明非法堕胎的地点、方式或实施者;
(c) 含有淫秽或不道德性质的文字或印刷品、底片或电影胶片、照片、版画、平版版画、物品、绘画、素描或其他表现;
(d) 全部或部分由金、银、其他贵重金属或合金制造的任何货物,而印章、品牌或标记未表明金属或合金的实际质量纯度;
(e)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供人食用的食品、商品中掺假、贴错标签的,在供人食用的药品中掺假、贴错标签的;
(f) 《知识产权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侵权商品;和
(g) 主管当局颁布的法律或规章明确禁止进出口的所有其他货物或其部件。
资料来源:CMTA第118条
(四)限制进出口
除非法律或法规授权,禁止进出口下列受限货物:
(a) 炸药、火药、弹药和其他爆炸物、火器和战争武器或其部件;
(b)用于赌博或分配金钱、雪茄、香烟或其他货物(如果该等分配是靠运气)的机器、装置或机械装置,包括头彩和弹球机或类似的发明或其部分;
(c) 彩票和抽奖券,但其广告和其中的抽奖清单除外;
(d)大麻、鸦片、罂粟、古柯叶、海洛因或其他麻醉品或菲律宾总统宣布或今后可能宣布的合成药物,或任何化合物、人造盐、衍生物或其制剂,但由菲律宾政府或经危险药物管理局正式授权的任何人为医疗目的进口的除外;
(e) 任何材质的鸦片烟斗或其部件;和
(f) 其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对上述货物的进出口限制应包括对其过境的限制。
资料来源:CMTA第119条
4、商品类型
根据CMTA,对FOB或FCA价值通常为千比索(P10,000.00)或以下的商品不征收关税和税款。
资料来源:CMTA第3条
价值超过1万菲律宾比索的商品
以下是确定要作为非正式入境处理的货物的注意事项:
(a) 船上交货价(FOB)或承运人交货价(FCA)价值低于五万比索(P500000.00)的商业性质货物;和
(b) 个人和家庭物品或货物,不论是否需缴纳关税和税收,但不属于商业数量;
(c) 根据CMTA第800条有条件征税和/或免税进口;
(d) 清关以前进口的外国使馆和免税机构出售给非特权买主的外交用品和设备。
资料来源:CAO2-2021第4条
5、货物申报类型
正式入境包括价值不低于PHP 50,000 的机上免费(FOB)或免费承运人(FCA)的商业性质货物,以及乘客行李或邮件中进口的个人和家庭财物或非商业数量的货物。
同时,非正式入境涵盖价值低于 50,000 菲律宾比索的船上(FOB)或自由承运人(FCA)的商业性质货物。
所有进口货物均须提交货物申报单。
资料来源:CMTA第400和402条
信息来源:菲律宾海关总署
附件CMTA和附件CAO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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