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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河北省首个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在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投入运营,开启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新通道,助力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畅通退货“最后一公里”。随着曹妃甸综合保税区1210进口零售业务逐步扩大,进口单量不断攀升,退货需求也日益增多,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为企业送来了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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