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为2021年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展销业务支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在东莞注册登记企业;
2、在东莞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外设立实际展销面积达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实体店;
3、2021年1-10月纳入我市统计的跨境电商进口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以海关数据为准);
4、展销实体店经市商务局认可。
三、支持标准
2021年1-10月纳入我市统计的跨境电商进口额按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每个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展销实体店每年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电子版资料一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原件及承诺书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项目投资方及展销实体店相关出资或委托证明文件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展销实体店实际展销面积的相关证明;
4、展销实体店实地照片(所进驻的商城大楼正门全貌照片2张,所租用场地展示厅门口不同角度照片2张和室内不同区域照片3张);
5、展销实体店商品对应的跨境电商进口报关单明细表,并将报关单以扫描档刻录成光盘。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请各有关企业及时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之后提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纸质资料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的时间为准,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按时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六、注意事项
1、请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准备申报资料。申报材料必须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每一页均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工作人员在递交申报资料时跨境电商进口额,须出示企业员工证明,并带好相关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合同、发票和商标注册证等)跨境电商进口额,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4、不接受中介公司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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