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经济新常态下,跨境电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对跨境电商发展寄予厚望,相关政策也对跨境电商发展进行了大力扶持。2017年双十一过后,其中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有何改变呢?本文为您带来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刘禹的新思考。
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图为2017年11月7日,一家跨境电商企业的郑州仓库,该企业已备货1000万件,还招募1200多名临时工。
在“三驾马车”拉动日趋乏力、类需求日益多维化等因素的合力作用下,我国经济全面进入结构性减速阶段,这一宏观经济状况我们称之为“新常态”。“新”在于这是不同于以往高速增长的新经济状况,“常态”在于这一经济状况不是由经济危机等因素诱发的,而是宏观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消费者理念发生了不可逆的根本性变化,故这一状态是一个长期状态,至少是一个中长期状态,必须适应这一变化。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我国宏观经济的整体面区域向好,但是结构性的经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从金融发展看,2017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基金理财收益率持续走低,部分产品收益率甚至跌破4%的年化收益率;股市受制于交易量的限制,上冲动力不足,致使资金吸引力不断下滑。从产业发展看,国家在明确了“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略后,诸多区域仍在明确方向阶段,对结构性减速产业的精确定位大多还没有完成。从战略落实看,自2013年以来,我国提出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如“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战略、“互联网+”战略等,但在落实过程中已经表现出显著的产业差距和区域差距,同时,还有很多产业和区域尚在摸索的过程之中,学术界也对其进行了诸多探讨和研究。
新常态对我国经济发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各行各业均需要谋划新的发展战略。考虑到电子商务快速高效及其较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本文将对“互联网+贸易”的跨境电商进行深入探讨,以谋求新常态时期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新方略。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规模扩大
我国跨境电商起步于20世纪末,随着全球网民数量的增加、跨境支付的出现、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跨境电商平台上的交易量不断扩大(参见图1)。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3年,我国境内通过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外资企业已有20多万家,跨境电商平台达5000多家,每年有近4亿个快递包裹通过跨境电商和物流出口,有超过10亿件商品通过跨境电商销往世界各地。2010至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占进出口贸易总规模的比重从2010年的4.4%增加到2015年的19.5%,约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如果说,2014年是中国跨境电商元年,那么,2015年则是中国跨境电商蓬勃发展的一年。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零售进口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增速超过30%,采购贸易增幅超过70%,正在成为新的外贸增长点。2016年上半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可以说,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跨境电商模式不断丰富
在发展初期,我国跨境电商旨在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主要以B2B(企业对企业)模式为主,在电商平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商品信息展示、商品交易等服务。2008年,随着面向海外个人业务的开通,我国跨境电商的零售出口业务快速发展起来,DX、兰亭集势、速卖通等就是顺应这一业务需求而发展起来的跨境B2C(企业对个人)网站。之后,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C2C(个人对个人)模式也迅速开始运行。2014年,我国完善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制度,不仅规范了行业发展,还促使一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平台和企业诞生,如天猫国际、网易考拉、聚美优品、洋码头、小红书等。目前,在我国跨境电商领域,发展模式和平台多样化格局已经形成。
(三)跨境电商发展势头强劲
在“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战略红利的刺激下,跨境电商在增长相对乏力的宏观经济中表现突出,正在成为中国国际贸易的新生力量。据商务部统计和预测,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达到4.2万亿元,占当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预计到2017年,这一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在我国国际贸易额中的占比将达到20%,年均增长率超过30%。
从跨境电商的外贸结构看,在电商平台上,我国贸易依然为顺差,出口在跨境电商业务中占绝对比重,进口比例呈逐年上升态势。2014年,在我国跨境电商交易中,出口占86.7%,进口占13.3%,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潜力巨大。
从交易模式看,我国跨境电商交易中B2B的份额超过90%,由于B2B交易量较大、订单较为稳定,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B2B仍然是我国跨境电商模式的主体。随着政策、物流等因素的不断完善,可以预见,B2C的增长空间必然扩大。
从贸易对象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已经形成极为明晰的贸易地区结构。在出口端,美国和欧盟市场趋于稳定,东盟等出口地区正在迅速成长,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这一势头更为迅猛;在进口端,跨境电商的卖家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等五省市的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到全国跨境电商交易额的80%。
综合审视,我国跨境电商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在对外贸易发展相对疲软的当下,跨境电商异军突起,以强劲的发展势头正在成为我国外贸甚至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跨境电商可达到新常态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全面的结构性减速是我国宏观经济遇到的一个新问题,高速增长的部门与难以为继的部门同在,供不应求的产业与供大于求的产业共存,过往面向所有产业和行业的经济政策已经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新常态已经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新要求。
在政策层面,顶层设计必须更深入地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诉求和趋势,以夯实差异化经济政策的基础;在发展视野方面,必须进一步加快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为我国无法快速消化的产能谋求市场,为短期难以通过自产满足的市场需求寻求高品质的供给。跨境电商是当前我国低成本开拓外贸市场的占优选择,并能为制定差异化的产业政策提供实证依据。可以说,跨境电商能够较好地达到新常态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一)帮助我国企业和商品走出去
新常态使我国外贸遭受了极大的考验,内需不振、外需下滑使传统渠道中的贸易量下降,但是跨境电商渠道中的贸易量却逆势上扬。据商务部统计,2008至2015年,我国跨境电商年均增长率在40%左右,其中跨境电商零售增长率达40%~50%,这与当前我国传统渠道中的外贸发展形势形成鲜明对比。面对当下国内诸多行业产能、库存等过剩的局面,跨境电商平台不仅是我国企业和商品快速高效走出去的渠道,而且能够以极低的交易成本有效对接客户发展跨境电商的论文,达成交易,对正值新常态时期的我国企业而言,这无疑是占优选择。
(二)缓解就业压力
就业状况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既随经济周期而波动,又随经济结构而变化。追溯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源起,金融危机仅仅是导火索,在后危机时代经济复苏乏力,这是我国经济结构、消费理念等方面发生根本变化的结果。因此,新常态时期,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是综合因素所致,传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已经难以有效缓解就业压力,需要多渠道、多元化缓解就业压力。跨境电商就是渠道之一。
鉴于电商拉动就业难以区分跨境与否,故以电商拉动就业数据进行佐证。2015年,全国快递人员总数为203.3万人,其中,一线人员163.3万人(包括一线快递员、站点仓库操作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二线人员33.8万人(包括仓库分拣人员、客服人员、货运司机),三线人员主要是总部职能人员5.9万人,未来几年,这一从业人员数量将达到600万人。2016年,仅京东集团就直接和间接拉动就业410万人。据统计,2015年,阿里巴巴平台上有850万卖家,创造了1 000万个直接就业岗位,352万个间接就业岗位。随着电商的发展,不仅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稳步增加,而且对就业人员的专业导向和技术需求日益明晰,有助于以专业化人才推进我国跨境电商专业化进程。
(三)丰富贸易联系渠道
经济新常态时期,各个产业均致力于拓宽发展渠道。在我国传统贸易渠道遭遇“寒流”的情况下,开拓贸易渠道对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纵观已有渠道,跨境电商是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型贸易渠道。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境内外消费者可以定制自己中意的产品,生产方可以在线上线下同步开拓市场,依据市场反馈改进完善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买卖双方均能在享受高度选择自由的前提下展示商品、购买商品,较之传统贸易方式,显然这是低成本和高效率的。可见,跨境电商是我国当前深化与其他国家贸易合作的高效平台。
三、新常态时期我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新机遇
(一)利好的宏观经济战略叠加
在宏观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后,国家果断地将宏观管理侧重点由需求侧转向供给侧,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想,且进一步明确了“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核心之一就是开拓产品市场,而跨境电商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开拓境外市场,二者存在对接的内生联系。
为在新常态时期为我国产品开拓更广阔的市场,我国立足经济结构的相似性和互补性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目前,该倡议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并在2017年5月中旬于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诸多国家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国际战略。为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落在实处,我国提出并快速落实了互联互通、丝路基金、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战略举措,为我国跨境电商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提供了极大的政策和现实便利。为与国际电商发展接轨,也为将电子商务渗透于各个领域和地区,我国提出了“互联网+”战略。显然,这是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战略,对我国跨境电商而言,这一战略红利能够使跨境电商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快速完善,并以政府和市场的合力推动产业上线和企业走出去,丰富跨境电商平台的买卖信息。
为加速“中国制造”向“中国质量”的转变,我国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此,以10年为界,国家按照相应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对应的发展方案。然而,“中国制造”能否成功升级为“中国质量”的关键在于市场定位。只有国际市场认可“中国制造”是品质的代表,“中国质量”才能名副其实。而跨境电商平台能够为“中国制造”快速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和消费评价,从而有助于“中国制造2025”以国际市场接受的方式推进。
(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
收入是消费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二者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我国居民稳步提高的收入水平成为社会消费的强劲拉力。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连续跑赢GDP,农村居民收入上升更快。早年,中国经济始终面临高增长和高储蓄并存的态势,投资率过高,消费水平被抑制。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民众的消费欲望被大规模释放,带动了中国消费市场的繁荣,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2016年1至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9601亿元,同比增长10.3%,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5.7%,繁荣的消费促进了电商发展,消费主力从普通居民向中产阶级群体过渡。这为跨境电商提供了收入稳定、品牌意识强、质量要求高的群体,并且这一群体能够成为跨境购买的拥趸。
(三)各级政府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随着中央政府对跨境电商日益关注,各级政府都逐步开始对跨境电商进行尝试。
首先,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各部门积极探索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海关总署提出了“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管理措施,完善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监管方式,大大提高了清关效率,规范了税费收取流程。统计部门会同商务部完善了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商务部、发改委等先后举办了多次研讨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良好有序发展,并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
其次,地方政府也在争取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排头兵。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已得到国务院批复,上海等多地自贸区先后挂牌,从政策上逐步为跨境电商业务松绑。小红书等用保税仓模式的电商企业获得了充分的经营空间,降低了物流成本。而郑州、重庆先后成立跨境电商中心,利用当地的地理优势和交通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行业。这些努力都为未来跨境电商发展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四)涉及跨境电商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进入新常态以来,国家对跨境电商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各项支持政策先后出台,为我国跨境电商营造了优良环境,如海关监管服务水平提高、检验检疫流程简化、进出口税收体系优化和支付结算政策限制放宽等。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在推动外贸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深化简政放权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2012年以来,我国国家层面出台的涉及跨境电商的主要政策梳理如下:
1.综合性政策,参见表1;2.地区试点政策,参见表2;3.海关监管政策,参见表3;4.进出口税收政策。参见表4;5.支付、检疫、物流等其他方面政策,参见表5。
表1我国涉及跨境电商的综合性政策
表2我国关于跨境电商地区试点的政策
表3我国关于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的政策
表4我国关于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
表5我国关于跨境电商支付、检疫、物流等方面的政策
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这不但降低了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也为普通消费者更好更快地购买海外商品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在此基础上,诸如小红书等在内的各家电商得以大幅缩短跨境清算时间,增加生鲜等高难度商品,为我国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中的瓶颈
(一)物流成为跨境电商的短板
物流是电子商务最关键的环节,对跨境电商来说,物流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较之境内物流,跨境物流本身涉及的环节众多(如海关、入境等等),由于流通范围已经超越国界发展跨境电商的论文,所以,物流链条更长、环节更多,使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存在上升的显性因素。尽管跨境电商已经归属于国际贸易范畴,但由于是在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所以天然地具有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如订单小、频率高等,这就使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存在大幅上升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据统计,目前,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已经占到商品总成本的20%~30%。然而,跨境电商的“主力军”是中小企业,高昂的物流费用极大压缩了这些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跨境物流的运输效率低、时间长。一方面,我国出口至美国或欧洲的货物一般需要7至15天的物流时间,到南美、巴西、俄罗斯则需要25至35天左右;另一方面,我国物流企业在全球的覆盖范围、物流仓储设施、物流配送效率等方面尚处于较低水平,依靠转运公司完成跨境物流又容易使供应链断裂,从而降低商品流转速度。
“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跨境电商发展还受制于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比如,我国和中亚一些国家的铁路标准不统一,导致铁路运力明显不足;民航方面,我国到“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国家和地区的直航航线更少;其他方面的基础设施连接状况也比较差。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跨境电商物流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跨境电子支付面临制度困境和技术风险
电子支付在国内电商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且趋于成熟,但跨境电商的支付涉及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等环节,更为复杂。由于我国银行与国际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有限,且我国支付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低,导致本土支付企业的跨境结算服务能力弱,鲜有海外买家采用,而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土支付服务企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也是困难重重,如通关等业务复杂、资本市场的可自由兑换程度有限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跨境电子支付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境外电子支付对我国金融机构和微观经济主体的辐射。
从技术层面看,我国跨境电子支付还受其安全性的威胁。从艾瑞咨询公司调研数据可知,2013年,影响中国网民是否采用跨境支付的主要因素是支付安全。所以,提升跨境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刻不容缓,我国还需要加大跨境电子支付安全体系建设力度。从现状看,我国尚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防范跨境支付中的支付信用安全风险、跨境消费者和商户身份认证技术性风险等。与此同时,跨境交易资金流向监管也是跨境电子支付安全的重大风险点之一。
(三)语言障碍和文化差异
中国电子商务达到如此规模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而统一的语言和相同的文化背景是形成广阔市场的重要条件。例如,“一带一路”跨越了三个大洲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语言和文化差异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天然阻碍。同时,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以B2B、B2C为主,商家与商家、商家与客户之间的交流起着重要作用,而对从事跨境电商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语言和文化的阻碍意味着经营成本的提高和利润空间的缩小。
五、推动新常态时期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国内物流体系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应继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提高物流效率,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在此基础上,物流企业可以拓展国际联运服务,构建国际运输网络,增加过境站点和运输线路。
例如,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与中亚、西亚、欧洲的铁路交通,开展中欧、中亚班列运输,发展电商班列等铁路快捷货运;增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城市飞行线路与民航班次,在重要的枢纽城市开通直航;加强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交通运输网络的衔接;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为解决跨境物流中出现的货物供求难以掌握、各方之间衔接困难的问题,物流过程中的信息化水平急需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区域需要强化合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起跨境电商物流信息大平台。近年来出现的“无人机”派送、自动化仓储、物流联盟化(例如菜鸟物流)等趋势都值得尝试和鼓励。
(二)打破跨境物流瓶颈
首先,提高政府对跨境电商的服务水平。政府应加强与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合作,建立起支持跨境电商的第三方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同时,政府还应继续出台和完善跨境电商在海关通关、税收征收、跨境支付等方面的政策,加强政策支持并推动行业的规范化。
其次,政企联手打破贸易壁垒,大力发展海外仓。主要是积极引导有实力的大企业在海外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仓储设备。在我国,不仅要引导大企业设立海外仓,还应该积极联合政府、大型国有物流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共同建设海外仓[ 6 ]。海外仓通过实现货物的批量运输产生规模效益,使物流成本大幅度降低,物流效率也能得到提高。通过海外仓还可以实现在当地发货,对订单快速响应,加快商品配送和销售速度,也使得跨境电商更好地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三)提升跨境电子支付品质
制约跨境物流和贸易的重要因素是跨境资金流动。跨境电子商务对小额跨境交易、清算和货物流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要加大跨境电子支付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我国电子支付国际化水平;鼓励我国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加强与国际支付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电子支付的国际化水平[ 10 ];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体系,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抓紧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制度,对跨境支付加以规范,提高跨境电子支付的安全性。
跨境电商发展迅猛,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经济新常态下,跨境电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对跨境电商发展寄予厚望,相关政策也对跨境电商发展进行了大力扶持。为更好地抓住跨境电商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除电商行业自身的努力之外,政府也应该通过推动物流体系建设,释放政策红利,突破跨境物流瓶颈等措施,从诸多领域促进跨境电商发展,为中国产品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并且通过经济联系带动双边关系发展。只有政企合作,才能促进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切实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供新的发展平台。随着政企共同努力,跨境物流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互联网+”战略的长尾效应将会在跨境电商领域发挥得更加充分,跨境电商也能从中获得企业市场和消费零售市场的双重繁荣,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能。(来源:《中国流通经济》 文/刘禹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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