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政!(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数据)
跨境小T同学 电商综合 2023-02-02 14:06:03 · 热度999

跨境电商新政!(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数据)

为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9号),省商务厅会同省统计局、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务联发[2016]89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促进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9号),结合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和统计等部门有关跨境电商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海关境域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商务活动。

办法中其他跨境电商相关术语参照《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术语》(T/ZEA001–2016)的相关标准提法。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经营主体管理

第四条

根据业务不同将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分成四类:

第五条

省商务厅会同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统计等部门建设浙江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平台,即“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等部门现有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完善备案登记和数据监测等功能。

第六条

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经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报检、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

省、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管理及服务工作。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备案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业务辅导、咨询和资料初审。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相关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对备案资料齐全的自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单一窗口”予以备案,并同时向省商务厅传送备案资料等相关信息。“单一窗口”为相关部门开设备案信息查询端口。

第七条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省商务厅及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统计等部门提出需要补充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创新数据采集方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由省商务厅牵头,海关、检验检疫、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实时监测系统,全面掌握我省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情况与动态。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销售情况等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加强对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统计研究和分析,由省商务厅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统计等部门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情况公开发布制度。

第九条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机制,由浙江检验检疫局牵头,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跨境电商主体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地提供有关数据。

第十条

从事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等部门统一提交标准化的数据信息和单证,办理相关业务。

(一)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按照报关、报检相关要求,通过“单一窗口”将相关数据信息和单证等资料导入海关、检验检疫原有信息管理系统。海关、检验检疫按规定予以办理报关、报检等相关手续后予以放行。

(二)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将跨境物流、网上销售订单信息或仓库发货清单信息导入“单一窗口”,可作为办理结汇、退税等后续相关业务的校对参考数据。

第十一条

从事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备案登记后,可以办理报关、报检、购汇等业务,并执行跨境电商进口相应的政策。

第十二条

省商务厅会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等部门重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报关报检和结汇退税等服务。

第三章 产业支持政策

第十三条

经备案登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根据国家和省财政、税收等有关规定,可享受浙江省各级政府电子商务(发展)领域有关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示范创建等各项政策。

第十四条

经备案登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海关以“守法便利、违法严惩”原则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对管理规范的诚实守信企业优先办理通关手续,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推进海关和检验检疫的工作衔接,做到“一次通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第十五条

经过备案登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可按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第137号)有关要求,通过“单一窗口”办理相应的进出口商品备案手续,并执行跨境电商企业相应的报检便利化政策。

第十六条

经备案登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出口纳入“单一窗口”监管的货物,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在 “单一窗口”按规定如实登记进货信息,可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第十七条

经备案登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第三方平台除外),外汇部门准予开立经常项目结算账户。进一步便利个人贸易发展,对将网上订单跨境物流信息与“单一窗口”实现对接的经营主体在线上银行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浙江跨境电子商务数据,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结售汇总额限制;以企业名义办理外汇收支结算业务的,按网上订单和跨境物流信息显示的实际销售额作为结汇上限。

第十八条

省商务厅会同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等部门推动各地有序建设一批具有保税功能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物流仓储中心,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办公和保税仓储等服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B型保税区建设跨境电商公共仓储,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等问题,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发展。

第四章 产业支持政策

第十九条

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实行承诺书制度,对其所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对虚假填报各类信息的经营主体,由省商务厅商相关部门后取消备案,不再享受本办法提出的各项便利服务和支持政策。

第二十条

省商务厅牵头积极应用大数据手段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作为相关部门检验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所上报信息真实性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经营场所、销售网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15日内通过“单一窗口”进行信息更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验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省外管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宁波区域所辖的经营主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台此《办法》有什么意义呢?

此次《办法》的出台,对浙江省跨境电商进一步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有利于提高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管理水平;三是有利于提高通关通检效率,避免虚假贸易。

那如何落实此《办法》呢?

下阶段,浙江省商务厅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办法》的落实。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发挥省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快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先行先试。继续依托杭州和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等试点载体,加快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服务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三是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按照《办法》要求,省、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跨境电商管理及服务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具体落实配套政策。

文章推荐
跨境小T同学
2023-02-18
9015

跨境电商新政第一天,这几点你绝对不能错过!(跨境电商新税)

而就在新政实行的前一天晚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才公布。那么,新政下,我们在各大电商平台上购买物品的价格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出国旅游或者托人人肉带回的商品将面临怎样的新税率,而各个跨境电商平台又会有怎样的挑战?跨境电商新政策之所以引发如此多关注,跟近两年来跨境电商的火热有很大关系。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14
8279

【支招】海淘新政跨境购受阻?检验检疫为您出招(跨境购重庆)

4月8日,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行邮税调整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海淘”在一定程度上受阻!大家不要着急,看检验检疫为你出招:第一招跨境进口零售“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第二招自贸区全面铺开,进口开启免税、质保模式“同线同标同质”食品即日起也正式投放国内消费市场,不出国门就能买到与国际市场同样优质的产品。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13
8473

跨境电商新政,或许会终结一个创新行业·····(跨境电商限额)

关于跨境进口电商新政的消息这两天已经炸锅了,新政对行业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因此,单单对跨境电商取消50元免税额,也产生了“新一轮”的不公平。然而在新政中,跨境电商物品则需包含国内运费和保费。经受两次“双十一”的考验,大家都非常看好跨境电商的发展前景。经过全国各试点城市的努力实践,跨境电商行业逐步走上正轨。所以,跨境电商的诞生,已经为国家规范进境物品通道做出贡献,还增收了一部分税款。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08
8034

跨境电商新政直击行业痛点:出口退运商品可实现“零税负”(海关 跨境电商 试点)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对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是个利好,该政策减少了出口电商退运商品的税费成本和负担。“该政策出台后,出现这类情况企业就可更多进行退运进境,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了退运成本,使企业减少后顾之忧。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05
9159

跨境电商新政对个人网购海外商品的影响(个人跨境额度查询)

跨境电商新政对个人网购海外商品的影响叶全华今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以下简称新政),无疑将对个人购买海外商品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个人购物实行“双限值”下税收优惠政策。新政规范对个人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的用途和后续使用,明确需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同时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05
9159

跨境电商新政对个人网购海外商品的影响(个人跨境额度查询)

跨境电商新政对个人网购海外商品的影响叶全华今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以下简称新政),无疑将对个人购买海外商品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个人购物实行“双限值”下税收优惠政策。新政规范对个人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的用途和后续使用,明确需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同时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2-05
10265

杭州新政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引导支付机构提供多元化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服务(杭州批准的跨境电商)

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多元化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服务。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一)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打造国际贸易新渠道。发展各类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境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鼓励国际主流、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浙江设立运营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浙江企业的沟通维权机制,开展多维度资源对接。组织开展企业家跨境电子商务专项培训,提升企业家数字化应用能力。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多元化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服务。
电商综合
小兔公主
2023-02-03
6974

支持跨境电商新政出台,出口商品6个月内退运进境“零税负”(跨境电子商务的)

分析人士指出,该项政策有利于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稳定企业出口预期,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2022年服贸会期间举办的“中国电子商务大会—跨境电商论坛”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二级巡视员朱炼表示,近年来跨境电商在应对疫情冲击下稳步发展,已成为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呈现出产业发展稳中提质、国际合作成果丰硕、规则构建取得积极进展的特点。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1-31
7220

跨境电商新政1月1日起实施,税收优惠限额提高(限制跨境电商)

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仍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
电商综合
跨境小T同学
2023-01-31
7529

跨境电商利好!"四八新政"过渡期延至2017年底(跨境电商利好政策)

观点:保税模式仍有优势,期望政策匹配事实上,受四八新政波及,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不过,保税模式的健康发展与国家的政策调整息息相关。此次监管过渡期再次延长,事实上也给了保税仓与使用保税模式发货的商家一个喘息的空间。
电商综合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