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地获批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光明日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张翼)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根据批复,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宁德市、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焦作市、许昌市、衡阳市、株洲市、柳州市、贺州市、宜宾市、达州市、铜仁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拉萨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要求,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自2015年在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这是该试验区在近7年时间里的第7次扩围、今年以来的第2次扩围。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扩至165个。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迅速发展,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5年增长近10倍。
“一年里两次扩围,体现了国家对于跨境电商发展的高度重视。”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说,此次扩围“下沉、普惠”特色更为鲜明,鼓励中小城市通过数字化转型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的导向明显。
批复还提出,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说,此次综试区的扩围将推动各地加快改革创新,有利于推动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加速融合,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创新、参与国际规则对接等,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积蓄新优势。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8日0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