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谈话指出,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到期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新的监管模式。商务部此次表态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性质定义为“个人物品”,是其不再受制于一般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松了”,但“不完全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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