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协议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甲方资金人民币万元向A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乙方承诺在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及/或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3日内,将其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推荐阅读
推荐作者
推荐标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