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 “宝付”)被处罚款212.86万元。
罚单指出,宝付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未按规定报送月累计收支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违反包括《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第八条和第二十三条、《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条。
上述条例中,《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宝付成立于2011年,同年获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许可范围为互联网支付,于2019年底获跨境支付外汇牌照,此后获VISA国际卡网上收单服务提供商认证项目资质。
在某跨境电商会议上,宝付跨境支付业务主体以宝付国际的身份公开露出。宝付官网的跨境支付业务页面介绍,其客户包括洋码头、聚美优品、环球易购、SheIn、去哪儿网、携程、易思汇、驰安汇,合作银行包括平安银行和中国银行。
2021年末,宝付还曾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的违法行为,被央行上海总部罚款305万元。
宝付服务的行业包括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以及保险行业。官网介绍,宝付为消费金融行业提供的解决方案包括提供实时代扣、批量代扣、实时代付、实时分账等。
在P2P行业发展时期,宝付为多家P2P平台、现金贷提供支付通道,并受问题平台牵连。2019年央视新闻曝光警方打击套路贷时,宝付支付与新颜科技卷入其中,分别涉及支付通道和数据服务。宝付曾否认给套路贷提供服务,称合作商户均合法合规接入。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作为提供代扣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宝付也屡收“无故扣款”的相关投诉。根据以往的第三方支付无故代扣的纠纷判例,除了存在互联网支付盗刷的情况,有用户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宝付是上海漫道数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原名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漫道金服”)。漫道金服在2017年5月首次披露招股书,2018年11月曾被证监会中止审查,在2019年5月重新提出IPO申请,上市申请后于2020年8月被证监会决定终止审查。
根据当时的招股书披露,宝付是漫道金服的主要营收来源,在17年上半年,漫道金服35家主要客户中有26家互金企业,其中包括P2P平台、现金贷等。
2022年2月东方电子支付 跨境,漫道金服更名,名称“去金融化”。与此同时,公司监事全部换血,四名董事退出,更替的董事应涉及独立董事。
漫道数字信息技术由上海漫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漫道投资”)持股56.94%,东方财富(300059.SZ)持股27%、创始人郑炳敏持股8.76%、上海百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 “百指投资”)持股7.3%。郑炳敏还通过漫道投资以及百指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其还是上海新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间接持股上海新颜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新颜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外汇局公布的罚单中,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 “东方电子支付”)则因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月累计收支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责令改正、警告以及罚款12.5万元人民币。
《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要求,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方电子支付由上海电子数据交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控股,其他股东还包括上海明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润昆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上海经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其业务包括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自贸区业务,跨境人民币、跨境外汇支付业务。2014年,东方电子支付蹭喝平安银行推出面向货代企业的“货代运费贷”互联网贷款产品,
此外,上海富友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富友支付”)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其他外汇业务以及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东方电子支付 跨境,被责令改正,处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11.27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上海分局还披露,东方证券因未按规定上报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直接申报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人民币。浦发银行因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违规办理期权交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违规办理房产佣金收结汇业务、结售汇统计数据错报等数条并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933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人民币。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人民币30万元的罚款。(来源: 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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