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该新政的推出是国家层面首次对跨境电商税收监管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将对跨境出口电商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解决了跨境零售出口电商企业
无法提供“进项发票”的难题
01
《通知》中明确“免增值税、消费税”,即“免征不退”什么是小额跨境电商,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也不退税。在一般贸易中,企业是先交纳增值税,然后再实现退税的。但在跨境零售出口“9610”模式下,尽管企业不需要退税,却仍需要先交纳增值税的。跨境企业本身采用采销的模式,往往没有增值税票,相当于采购产品环节是零成本,因此需以产品销售价格为基准缴纳增值税,大大增加企业税负成本,该新政的实施将解决这一难题。
跨境电商“9610”模式
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02
为了适应跨境电商小额又多单,物流上主要采用邮政小包、快件的方式,海关新增9610代码将跨境电商单独监管,数据纳入统计。随着“进项发票”难题的解决,出口电商迎来“阳光化时代”,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申报,纳入“9610”监管。
2018年7月24日,我省厦门市获批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8年上半年,厦门片区实现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4184.59万件,同比增长180.71%,货值63.53亿元人民币什么是小额跨境电商,同比增长179.36%。其中,出口60.89亿元人民币,占比95.84%,同比增长191.16%;进口2.64亿元人民币,占比4.16%,同比增长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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