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求助|加盟电商合作 公司的承诺没有兑现又不退费,怎么办?
求助原文:
“2019年12月31日,我与浙江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这家公司的“街都”电商平台项目招募商家入驻等。合同的期限是1年。
最初创旗公司承诺,“街都”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是在2020年6月上线运营。但实际上拖到现在,都还没上线。
他们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现在还不允许我退款。
过去这一年,APP上线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该公司却一直不停招服务商,也就是我这样的加盟者。我担心,这是恶意集资的行为。”
12月5日,封面新闻收到一条“云求助”消息,来自四川省眉山市的孙怡告诉记者,她担心自己遭到了恶意集资的骗局。
事情要从去年底说起。
事件回顾
01
口头承诺未兑现?
孙怡讲述,2019年12月,她与浙江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街都’1.0战略合作协议——城市服务商”的合作协议,作为上述公司在眉山指定区域的城市服务商。
“我是乙方,主要任务是找眉山的本地商家入驻创旗的‘街都’电商平台。”孙怡说,在签订协议时,创旗公司明确表示,“街都”平台预计在2020年6月上线,全国推广。
孙怡告知,“平台上线时间在现场口头说的,协议里面没有”。
天眼查显示,浙江创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移动互联网领域开发,集策划、技术研发、运营与推广于一体的高新移动互联网企业”。
天眼查信息
在“品牌”项这一栏,链接着“街都新零售”项目。标签为“新零售”“生活服务”“本地生活O2O”“本地生活服务”。简介显示:街都是创旗公司旗下一款主打本地市场的生活购物新型零售平台。……通过结合线上电商平台的便捷购物方式和线下实体店的高效用户体验……让零售回归实体。
由“街都”自己发布的一条讯息称,“街都在2018年3月16日获得数千万天使轮融资,此轮融资由鲸创资本投资”。根据天眼查,创旗公司目前有3个股东,除两个自然人外,第二大股东即浙江鲸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眼查信息
让孙怡萌生怀疑的源头,是“街都”的上线时间。“按照公司的承诺,最迟6月份,‘街都’VR软件系统和小程序系统,就要全部上线,但是对方一拖再拖,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上线投用。”
孙怡提供了一条创旗公司向服务商发布的,关于街都平台2.0端口开放的通知,宣布街都平台进入2.0阶段,平台端口于2020年12月30日全面开放。落款2020年11月30日。
记者注意到,目前“街都”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场下载,“街都”公众号也可跳转微信商城。此外,微信小程序也已上线,备注为“街都直播项目”。
12月17日,孙怡向记者展示了“街都”APP的使用情况,该程序界面完整,商品展示、选择、购买等功能齐全,但下单之后,始终无法添加配送方式,不能真正成功购买。
街都app主页
当记者尝试使用“街都”APP时,因始终不能收到验证码,导致无法成功注册。
另外,通过“街都”公众号跳转至商城,尽管主页有商品信息展示,但不能查看详细商品信息,也不能实现购买。“街都”微信小程序上架一件“测试”商品。
街都微信小程序主页
在孙怡看来,创旗公司并没有按照实际承诺,在2020年年中把“街都”小程序、VR软件系统等按时上线,甚至到目前,都没有真正实现可用。
“这难道不是违约吗,所以我要求退还10万元加盟费。”
02
格式合同埋“陷阱”?
孙怡认为,创旗公司并没有履行义务,没有按时将“街都”应用程序上线,就是“违约”。
在收到创旗公司宣布12月30日“街都”应用程序上线的通知后,孙怡又有新的疑点。“协议期限是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街都’如果在12月30日上线,难道说就不算违约?”她自己给出答案,“肯定不对,这合同就有问题。”
据孙怡说,“仔细去看协议,会发现这份协议对乙方进行了很多要求,但并没有对甲方进行要求。最关键的就是这个‘街都’上线的问题。”
孙怡解释称,按照协议约定,她的任务是在合同期限内,邀请商家入驻平台。“前提是,你这个应用程序或者小程序必须有了,建好了,邀请的商家才能入驻吧。但他们一直没有把‘街都’上线,我怎么邀请商家进驻呢。”
“他们定在12月30日上线,难道只留1天时间给我们,就完成所有商家入驻的任务?如果一天时间做不到,难不成最后违约的还成我了?”孙怡认为,这是协议里面埋下的“陷阱”。
孙怡和公司签定的协议部份内容
她恍然,“协议里面,关于‘街都’的上线时间,竟然都没有写。”
封面新闻记者从孙怡提供的合作协议上看到,关于“合作方式及内容”,明确提到了“街都VR软件服务系统和街都小程序系统”,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系统服务,“甲方持续完善街都VR软件系统和街都小程序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等。
但协议里,确实没有提及该系统是否已经建设完毕,以及什么时间全网开放使用等。
“其实就是,签约马上1年了,我们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系统,因为它根本没有建好,没有上线。”
记者注意到,协议中“KPI考核及市场奖励”一项中,对乙方提出了要求,如“乙方成为甲方1.0战略城市服务商后,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年内在乙方合作区域内累计销售街道VR数量加街都小程序数量总和达到规定标准。乙方有权免费升级成为甲方2.0战略街都联盟合伙人,享受街都联盟合伙人权益”。同时,KPI规定了ABC三类区域,服务商要完成的“街都VR+街都小程序数量”和“入驻街都平台商家数量”。
以孙怡所在的B类区域为例,她要完成的两者数量分别是不少于150个,不少于800家。
此外,孙怡还有疑惑。“街都一直没有上线,但创旗公司一直在不停招我这样的服务商。他们宣传说,至少有500多人加盟了,每个人加盟费10至20万不等,这笔费用不少。”她甚至认为,这是恶意集资的操作方式。
公司回应
“街都上线时间的确有耽误,我们一直在推进这件事”
12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街都”市场部经理周洋。听完记者转述孙怡“投诉”的“街都”推迟上线一事后,周洋表示这是公司在正常运转过程中,出现的计划推迟情况,“我们一直在积极的推进上线这件事情,争取可以 尽快上线。”
对于孙怡提出的退款要求,周洋认为,“如果她坚持认为我们违反了协议,违法了合同,我们已经告知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法律途径。”同时周洋说,“我们之间的沟通是通畅的,我们既没有躲着她玩消失,更不存在跑路之类。”
在孙怡提供的,她与“街都”副总经理余晓峰的对话中,对方向孙怡提供了三种回应她“维权”的方案。第一是孙怡转让其服务商的权益,“如果能找到合适的人接替,与公司总部对接,你(孙怡)的费用百分百退”;第二种是公司回购,用2万元的价格回购孙怡的服务商资格。
最后一种方案,余晓峰再次强调了协议里的内容:孙怡继续成为“街都”项目的联盟合伙人,接下来的一年,即2021年12月31日前,孙怡能够完成规定的KPI,即邀约不少于800家商家入驻街都平台,完成不少于150个街都VR+街都小程序数量,“我们会把签约费全部奖励返还”。
12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试图再次电话联系周洋和余晓峰,了解更多最新情况时,多次拨打两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观点
“若APP是主要的合同标的 应在签约前就做好”
12月17日,在看完本次事件所涉及的协议后,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认为,“按照约定,甲方应该是违约了”。
林小明解释说,双方的义务应该按照合同的严格约定来执行,甲方的权利义务里面已经约定,甲方应该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如果‘街都’APP或者小程序之类,是主要载体的话,它们无法使用就意味着合同无法实现,甲方构成根本违约。”
林小明认为,如果‘街都’应用系统是主要的合同标的,在签合同前就应该做好相关应用系统,“如果连APP等系统都没有做好的话,涉嫌民事中的欺诈性质。”
但林小明补充指出,因为合同规定了不可抗力因素,“新冠疫情应该是不可抗力因素中约定的相关因素,这属于免责条款,也就是合同期限可以因此延长。”
他建议,“如果孙女士起诉的话,还得去杭州,因为协议约定了管辖。”
(注:因受访者需求,孙怡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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