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
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如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附表1:旅行社跨境增值税应税旅游服务分类及税率适用(一般纳税人)因此,入境旅游服务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原题:《对跨境旅游服务分类及增值税税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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