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随着互联网发展和金融模式创新,利用虚拟货币洗钱逐渐成为跨境洗钱的新方式,例如比特币跨境洗钱既无实体形态,也不借助第三方机构,直接完成交易,颠覆了传统洗钱犯罪特征,即从“已知的当事人—未知的交易”转变为“已知的交易—未知的当事人”。2019年我国加密数字货币交易额占全球的80%,如此巨大的交易规模潜藏着虚拟货币跨境洗钱风险,已对我国反洗钱监管制度的有效性带来极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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